行风热线 |耕地保护“八不准”、“六严禁”,千万别踩红线!

金彩云客户端 2024-01-13 11:56:32

1月12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

上线嘉宾: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   陈  璐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丁纪红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方  骏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范军强

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陈俞斌

主  播:龚  望

问:为了更好的保护耕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在耕地保护上有哪些举措?

陈  璐:耕地保护的要求越来越高,耕地保护的措施越来越严。

为坚决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严起来”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重点工作:

  一是层层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落实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田长制”,完善市、县、镇、村四级田长和村巡查员“4+1”责任体系,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到村、到人、到地块的“人田对应”体系。

  二是持续推进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攻坚行动。主要针对卫片执法和年度变更调查发现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是扎实有序开展卫片执法。运用卫星遥感技术获知地表变化,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四是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增强依法依规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意识,形成全社会保护耕地共识。

问:作为老百姓来说,在耕地保护方面要注意哪些问题?

陈  璐:2020年,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明确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规范农村建房用地行为。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规定了不准乱占耕地建房的8种情形,并不意味着没有列入的行为就是允许的。对“八不准”未涵盖的其他农村乱占耕地行为,也要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我市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该复耕的限期恢复耕种条件,构成犯罪的还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问:耕地保护“六严禁”,具体指的是什么?

  为了遏制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202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耕地保护“六个严禁”,具体是指:

  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超过5米,县乡道路不超过3米。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不得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县乡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


下周预告:1月15日的《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迎拨打热线电话82362218或金华之声微信公众号留言参与节目。

编辑:傅静妍
二审:王峥毅
三审:钟原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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