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金彩云客户端 傅静妍 2024-03-14 14:32:31

3月14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

上线嘉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施晓霞

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 魏剑

分局股份制银行监管科科长 王莹

分局保险机构监管科科长   陈莉

主  播:龚  望

问:正值315消费者保护日前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是如何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

施晓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直面广大人民群众,是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最直接的体现。为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也投入了大量的监管资源,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构建。在源头关注消保、从苗头加强消保、主要领导带头抓消保,坚持消保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树立消保到基层的工作导向,做到消费者在哪里,消保工作就做到哪里。

  二是坚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深化部门协作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联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统一车险人损赔偿案件中误工费、护理费调解标准率先在金华落地试点,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增进社会对保险的认可度。

  四是持续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组织全市金融机构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掌握金融知识,远离非法金融风险和欺诈,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主要有哪些?

魏  剑:通常说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主要有八大权益,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财产安全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施晓霞

问:有些消费者认为在银行购买的理财就应该是安全的,买的时候有些银行还是有承诺收益的,现在实现不了,甚至本金都亏了,银行是不是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王  莹:2018年的时候,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了“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通俗讲就是投资有赚有赔。

  银行理财产品不是储蓄存款,属于资管业务,存在一定风险。资管新规实施以前,早些年银行是有一些保本的理财产品,但是现在都没有了,理财收益不达预期、甚至本金发生亏损的情况,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很多理财产品挂钩的金融产品交易是很复杂的,波动很大,最容易理解的就是挂钩股票市场的理财产品。这一点请广大的金融消费者一定要分清楚,不是说在银行买的理财就是只赚不赔的,亏了也是要“买者自负”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要求银行,要把合适的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销售给合适的客户,银行要了解你的客户,客户也要了解产品的风险。这项工作,也是今年重点任务之一。

问:监管部门怎么看保险产品“退保难”这个问题?

陈  莉:“理赔难”、“退保难”这个问题,有多方面的原因,既有机构的原因,也有消费者的原因,甚至还有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在推波助澜。

  为此,一方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要认真仔细地了解你要购买的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保费、保险金赔偿或给付条件等等,选择最适合自己和经济实力的保险产品,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协议内容。如果对于保险产品或服务有异议,或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产生纠纷,请注意保存相应证据,及时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级保险公司投诉,再不满意的也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或者到调解组织调解,千万不要轻信社会上那些“代理维权”“代理退保”的虚假承诺。

  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在不断地加强监管,从制度上、日常监管上持续规范保险机构的销售行为。

明日预告:3月15日的《行风热线》安排执法在线--婺城区行政执法分局。欢迎拨打热线电话82362218或金华之声微信公众号留言参与节目。

编辑:傅静妍
二审:王峥毅(行风热线)
三审:钟原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0

相关专题
行风热线

精彩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