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推广!这项“金华经验”,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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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15:07

无限金华客户端7月4日消息

7月3日,记者从市投资工作专班获悉,省发改委本周将我市“标准地+亩均论英雄”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金华经验”,作为典型向全省推广,以推进“标准地”改革提质增效,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满意度。

自2019年7月列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试点以来,我市梳理了10个部门涉及的30个事项,建立了“1234”标准地监管体系即一套监管流程、两项监管办法、三大监管平台、四个监管阶段。

构建一套监管流程

在“标准地”改革创新探索中,我市将“标准地”项目涉审事项和“标准地”企业主体履约指标,如建筑密度、投资强度、土地产出、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以及开工、竣工、达产时间等,作为主要监管事项,纳入监管计划,一次性告知企业。

同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以及监管时间节点、监管方式、监管内容、监管结果,与监管频次、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社会公共信用评价相结合。通过推动监管流程标准化、监管过程服务化、监管方式数字化、结果运用多样化,让企业明明白白,自觉履行投资承诺。“标准地”改革以来,我市通过联合监管,实现对企业投资项目现场监管的次数缩减70%。

出台两项监管办法

我市出台《“标准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将“标准地” 承诺履约事项嵌入到亩均效益评价中,按照履约情况采取提档、降档等措施,确定评价等级。

根据“标准地”项目评价等级,实施用地、用电、用能、 用水、信贷资金等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倒逼企业“量入为出、按需拿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项目运行的质量、效益。

与之相匹配的《“标准地”信用监管评价办法》,则建立了事前信用查询机制、事中事后信用评价机制。项目准入的信用评价,作为准入条件和资格审查的重要参考。事中事后信用评价列入诚信名单的,给予10个方面的政策倾斜和奖励;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进行重点监管,不得参与本地“标准地”竞拍,不得参加政府采购,不得参与本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融合三大监管平台

围绕“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我市着力推动“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与社会公共信用评价系统、企业投资在线系统、亩均效益评价系统和综合执法监管系统相融合,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项目动态实时更新、监管及时有效。

在“标准地”事中事后监管平台上,动态展示着项目审批时效、投资完成进度、事中事后监管情况,承诺指标履约情况,信用评价、亩均效益评价结果等,全过程监管,一目了然。对各部门涉及的监管事项是否已按时监管,监管结果如何,均实现实时反馈。

覆盖四个监管阶段

我市“标准地”全流程监管体系覆盖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达产复核、生产运行四个阶段。

从开工到项目建成阶段,主要监管开工时间、规划验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10项内容,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按约定的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监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等14项内容,根据综合测绘机构联合测绘成果,各部门进行限时联合验收。

项目竣工验收后一年,主要监管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等六项内容,作为达产复核依据。

达产复核后进入正常生产,重点监管亩均税收、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等指标,结合企业承诺事项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企业最终评定的等级,分别执行有奖、有限、有惩的差别化政策。

深一度:什么是“标准地”?

“标准地”是指在完成区域能评、规划环评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带着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容积率等指标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审核:黄鹤/编辑:周晗盛/责编: 严可为/监制: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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