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金华客户端1月16日消息
出了争议要不要解决? 当然!
解决争议的第一要素是不是协商调解? 当然!
协商不成是不是就该起诉?—— 哎哟,不一定哦!因为我们还可以选择仲裁哦!
可是,仲裁和诉讼,到底有什么区别?两者只能择一还是可以同时选用呢?
今天,我们将为各位小伙伴亲授仲裁的相关知识。首先来关注的是供货合同中涉及的仲裁纠纷。
案例:某市食品厂和另一市商场签订了一份长期供货合同。但是后来食品厂的效益下滑,生产出来的产品的质量下降。因此供给商场的产品多为次品,导致消费者大量投诉,给该商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商场多次与食品厂交涉,但是均未能就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后来双方商定,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某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并且签署了仲裁协议。
商场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后,仲裁工作有哪些程序?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之后便开始仲裁准备和案件审理。
食品厂得知商场申请仲裁后,想和商场进行和解,提起仲裁后还能和解或调解吗?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庭审结束后,商场想知道仲裁裁决是如何作出的?是否和法院判决一样?
不一样。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
审核:任文明
编辑:王雅萱
责编:严可为
监制:黄 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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