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指于10月27日15时起将抗旱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11月10日,市区可用水量仅60天左右,抗旱保供水形式严峻。为此,本端开设了“谁在浪费水”专题聚焦,曝光了不少偷水、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11月8日,家住光明·湖海城市花园小区的卢女士回小区拿东西,发现自家车位边上的消防栓被人打开了,水从消防栓口子直接喷涌而出。卢女士当即拍照向物业反应,物业工作人员也通知了总阀关闭。因为事急,卢女士随后开车离开了现场,事后她并不知道消防栓被打开前后到底有多长时间。据卢女士说,她所在小区清洗地下车库地面,地面绿化浇水,她亲眼所见,物业都是通过打开消防栓来取水的。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也承认,他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根据规定,该小区物业将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11月10日晚,金华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江南营业所工作人员在对辖区内夜间用水情况进行巡查时发现,仙华南街上一电力管道施工工地上有人私自取用消火栓中的水,用来搅拌水泥。11月11日上午,因违反《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金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苏孟中队执法人员对该工地负责人下发了《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浙江省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接谈通知书》,要求该工地于2022年11月11日9时30分前自行拆除取水设备,恢复原貌。同时,要求工地相关责任人按时到苏孟中队接受调查及听取处理意见。
11月11日,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鞋塘中队接到自来水公司举报,称有人在金东区鞋塘办事处兴盛街与广顺街交叉口擅自通过消火栓取水。执法队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有一辆车牌号为浙G8xx59的重型自卸货车就停在消火栓旁。货车司机张某说,他驾车行驶至兴盛街与广顺街交叉口时,看见有消火栓,贪图方便,就直接打开消火栓洗车,并为该车水箱加水。执法队员依法对此事进行立案查处,根据《浙江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7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收集了一些市民近期最关心的关于保供水问题,采访了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得到了如下的解答。
Q1:最近金华下过几场雨,对保供水的严峻形势是否有缓解?
A1:近期金华下了几场小雨,对地表有一点湿润作用,但是未能形成有效径流汇入山塘水库之中,对保供水形势缓解有限。
Q2:金华最新保供水情况如何,上周说供水60天左右,现在大概能维持多少天?
A2:市防指回复,目前供水维持情况还在研判中。
Q3:引水调水工程进度如何,是否能如期完成,缓解市区供水压力。
A3:目前市城投集团已经制定了多个取水调水应急方案。包括沙畈水库最低取水口以下水量提取、金兰水库和安地水库死水位应急取水、九峰水库原水提升补充、义乌市向金华市区临时供水等方案。目前路线、工期等已在评估,将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确保能够及时缓解市区用水问题。
Q4、兰溪已经开始分时段供水,金华这边是否会跟进?
A4:目前金华保供水仍处于Ⅲ级应急响应,目前自来水公司进行了降压处理。一切信息以市防指权威发布为准。
当前,我市正按照市防指办制发的《金华市区抗旱保供水应急响应行动方案》采取抗旱保供水系列举措。其中,市区减供、降压、分区分类限制部分行业用水,旱情相对较重时主动对高耗水行业用水采取限供措施,市里已把限控指标下达到各区;部分非居民用水减少,特别是限制服务业用水,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学校、宾馆、酒店等用水户做好节水管理,减少总用水量达20%以上;农业灌溉用水减少,优先保障粮油生产灌溉用水;禁止园林绿化、市政环卫、建筑工地等取用自来水,引导使用江河水、再生水。
该方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限”的原则,分优先保障、一般保障、限制、禁止四档提供供水保障,力争通过针对性管控,实现黄色预警时金华城区取水量减少12%。若后续升级到橙色预警时力争减少取水量25%,在确保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延长市区可供水天数。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带头积极倡导循环用水,做好节水工作。学校、医院、酒店、宾馆等要强化节水措施和履行管理职责,加强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管理,降低管网漏损率,杜绝“跑冒滴漏”,杜绝出现“长流水”现象。
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多采用再生水、地表水进行景观池补水以及绿化浇灌。居民朋友们在日常家庭生活中,随手关闭水龙头,合理控制水量和时间,用淘米水洗菜,用洗衣水洗拖把、擦地板、再冲厕所,做到“一水多用”;洗涤小物件、瓜果等少量用水;清洗餐具前擦去油污,不用长流水解冻食材;优先选用节水型产品,关注水效标识与等级;检查家庭供用水设施,更换已淘汰用水器具。
文末附送节水小技巧,一起行动起来!节约用水,创造更多美好!
(视频来源:金华广电融媒体记者 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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