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大家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越来越强,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非法狩猎,近日,婺城区人民法院对两个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进行了判决,涉案犯罪嫌疑人多达75人,涉案价值达600余万元。
事情还得从2021年冬天说起,当天早晨,婺城区塔石乡一位农户家门口的两只狗突然叫了起来,随后传来两声枪响,村民出门发现两条狗被击倒在地,随后立马报了警。
狗的头部正中的位置有两个弹孔,森林公安从中发现可能是违法犯罪分子使用大威力气枪将其贯穿性地打死。通过细致的分析研判,经查明,打死两条狗的正是以陈某某为首和以应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发现线索后,2021年10月起,婺城公安分局共出动一百多名警力,分三次陆续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
经调查,2018年起,两个团伙成员多次在南山自然保护区和其他县市山地进行狩猎。他们通过非法手段组装、拼装、改装气枪,并利用模具自制铅弹。还采用热成像仪、热成像瞄准镜寻找野生动物,一旦发现猎物,便使用大威力气枪对山林、农田的飞禽走兽进行猎杀。
犯罪嫌疑人透露,他们驾驶汽车装带猎狗进入山区林地,事先在猎狗脖子上戴GPS定位仪,先由猎狗闻气味发现野生动物,驱使猎狗对猎物进行追赶、撕咬,致使猎物无法逃脱,随后再用猎具进行猎杀。据统计,两个犯罪团伙猎杀的野生动物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麂,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白鹇、蛇雕、中华鬣羚等,数量达到了上万只,一般以食用和贩卖为目的,涉案价值达到六百多万元。
经判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应某等5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7个月至3年10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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