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备受关注。
今天下午,一则#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假#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江广平带来的一份关于《关于让带薪年休假制度真正落实落地的提案》。他建议,强制实施带薪年休假相关政策,完善企业违反法律责任的规定,强化对企业年休假执行的约束,非特殊情况禁止企业协议取消职工年休假,对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情形作出明文规定。此外,适度提高对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标准,加大劳动监察部门的追责力度。
这一建议在网上引起了强烈呼声,包括此热搜话题下的评论区也是一片叫好:
@珍珍仄仄:真是太好了,我们单位经常不给休。
@HLHSX1:8年了,没休过一天年假。
@景色宜人qie:我们单位年休假最多就5天,今年刚刚通知以后年休假取消,没人管啊!
@petel588:建议很好,希望上边能倾听委员们的呼声。
@吢婼寒栤52049:提这建议的政协委员帅呆了!!!
@Ah一坨肉松呀:双休都不给,别说带薪年假了。
@小猴子喜欢秋天的落叶:双休啊,有人关注一下双休嘛,我想双休啊!
@Lyouay:先把现有的双休制度、节假日休息制度等落妥,估计都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开心得跳起来。

2008年1月1日起,我国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为保障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的职工的权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还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带薪年休假可以说是每个劳动者的福利。但实践中,不少用人单位都不给予或者少给予劳动者带薪年假的福利待遇。这项制度为何难落实?
笔者认为,首先,用人单位受利益驱使不予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在某些企业当中,尤其是某些个体私营企业中存在执行难的问题。一些企业借劳动者维权意识不足或担心丢掉工作的心理,大胆不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还有一些企业表面执行,却通过工作内容安排等形式给劳动者造成压力,迫使职工自动放弃休假,同时又逃避了不休假的经济补偿部分。
其次,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不足。一些劳动者不了解带薪休假制度,甚至没有听说过。而即使清楚法律制度的劳动者也会因工作内容多、上级压力、担心丢掉工作的心理等原因而主动或被动地放弃了带薪休假的时间。这样都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
再次,制度监管落实不到位。在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同时,没有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导致许多单位钻了空子。
要根治这一问题,政府出台监督管理制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只是一方面。劳动者也应该清楚自身权利,提高保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只有制度相关双方在思想上重视了,才能从源头减少落实不力的发生。同时,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重视劳动者反映的相关违法违规事件,妥善处理并依法惩处相关单位及个人。
关于强制实施带薪年假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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