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义乌市赤岸镇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迅速行动,联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内企业园区违法建筑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对各类商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巡检一体,紧抓安全生产细节。
近日,工作人员巡查至大乔路一家商铺时发现了一起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为。“师傅你这是不规范充电行为,有安全隐患的,麻烦现在就整改一下。”《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
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对赤岸镇餐饮店、出租房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当日,工作人员在一出租房内安全检查,发现了一起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为。“你好,这个灶具已经被淘汰了,你要去有专门销售灶具的店里买一个带自动熄火装置的燃气灶才行。”现场租户使用的燃气灶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系劣质灶具,存在安全隐患。工作人员现场劝导当事人拆除了劣质灶具,并进行温馨提醒。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相关规定,燃气用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燃气燃烧器具。工作人员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相关规定,对该居民燃气用户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安全无小事,下一步,赤岸镇行政执法大队将继续鼓足干劲,奋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力促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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