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向记者金彩聚焦反映,夏天来了,不少水库又开始出现有人游泳的画面。特别是一些饮用水源保护地,边上明明设置有“禁止游泳”的警示标识,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随意停放私家车并游泳、烧烤、露营,根本不把饮用水源保护当回事。在磐安县新渥街道西华坑水库就有类似情况存在,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千万不要让野泳等行为污染了水源。
这几天气温升高后,不少人开始在小溪里或水库边野泳,既不安全,也污染了饮用水源保护地。
昨天,记者在前往磐安县窈川乡的路上,看到峡谷的小溪边就有人在小溪里嬉水,有的还直接将私家车驶入小溪里,成了一个天然的“洗车场”。车是洗干净了,却脏了溪水,这样的行为也是不可取的。
磐安西华坑水库与源头水库、日月潭水库共同承担着新渥街道、新城区的供水任务,这里的水源对周边居民、企业生产生活来说尤为重要。“水库水温低,野泳者万一出了事故怎么办?在水库里野泳不但影响了水源的洁净度,还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新渥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水管员说。
在西华坑水库,一条通往水库的路上明显设有“重要水域 禁止游泳”警示牌,在水库边也设置了“禁止游泳”标识,但一些人并没有将其当一回事。
根据群众举报,新渥街道组织水库巡查员、执法队、联防队等,近日在西华坑水库成功劝阻了一群准备下水库游泳的人。
新渥街道水管员说:“当时,我们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共有12人,有的已穿好泳裤、泳衣准备下水。我们就上前进行劝阻,经过现场耐心劝导,在场人员才离开了水库。”
事实上,野泳安全往往难以保障,更何况有些人在饮用水源地戏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接下来,新渥街道将加大库区巡查力度,设置门禁栏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同时,对严重阻挠和干扰水库管理,破坏库区水生态环境,破坏水源或水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将按《水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情节严重,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他们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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