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而论道”之风不可长,把精力浪费在“论”上,消解的不仅仅是“干”的专注度,还有“争”的凝聚力。“说闲话”“挑是非”并非“兰溪哄”独有,此文提到的现象值得警惕、观点值得反思。发展需要良好的舆论氛围,更需要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担当”的制度保障。
在兰溪,有一种说法,叫“兰溪哄,兰溪哄,三日弗哄要断种”。大意是说,有的兰溪人,喜欢人云亦云、跟风起哄,甚至三天不起哄就难受。
这虽是一种调侃,却也是生活的部分折射。几个月前,上华街道曾召开专门的大会,为被诬告的一名街道干部和一名村干部澄清正名。而今年以来,兰溪已查处诬告陷害案件3起,澄清失实检举控告25件。
像这样的失实举报,只是诸多“兰溪哄”现象中的一种。现实中,喜欢“说闲话”“侃大山”“挑是非”的“兰溪哄”,并不少见。
“坐而论道”没有出路,“起而行之”才有未来。面对“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的发展重任,“前有标兵,后有追兵”的竞争态势,“兰溪哄”现象值得我们每一个人警醒。
(一)
事实上,不止是兰溪,每一个地方都有“本地哄”。这当中有方方面面的原因,尤其是价值理念、文明素养、性格特征等个体因素,影响更为直接。
有人说,“兰溪哄”与兰溪的商埠文化有着很深的渊源。这话不无道理。
历史上,兰溪是有名的商埠,有着“钱塘第一商埠”的美誉。“日对千舟竞发,夜照万户明灯”,特殊的地理环境,使兰溪的水运得到了快速发展,也造就了万商云集的繁荣商埠。随之而来的,各种文化在这里萌芽、交集,深深影响着兰溪。“坐商”文化便是其中之一。
我们都知道,与行商比,坐商相对更稳定,也更自由。正因为此,他们有更多的时间“坐而论道”,而不是“起而行之”。而茶馆,就是他们“坐而论道”的重要场所。
历史学家王笛在《显微镜下的成都》一书中指出,茶馆不仅是一个日常生活空间,而且是具有各种社会、经济和文化活动等多功能的公共舞台。
在兰溪,遍地林立的茶馆,曾是商埠繁荣的见证,也是“坐商”文化的载体。据《兰溪市志》记载,民国17年(1928),兰溪城区有茶馆116家。到民国24年(1935)年,茶馆数量达到了195家。在茶馆里,人们一边喝着茶,享受着“慵懒”,一边天南地北海聊,传播着小道消息。
就像王笛在书中所说,茶馆里主要有两种人,一种叫“有闲阶级”,一种叫“有忙阶级”。“有忙阶级”进茶馆,要么是谋生需要,“千淘万漉为掘金”,要么是劳逸结合,“偷得浮生半日闲”。“有闲阶级”去茶馆,大多是“粗茶淡饭饱三餐,闲来无事侃大山”,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说说闲话吹吹牛,获取并传播着各种纷繁复杂的“道听途说”,有的甚至一天不去就难受、“三日弗哄要断种”。这就是最典型的“兰溪哄”。
从某种角度讲,“兰溪哄”也是“坐商”文化衍生的一种社会现象。
(二)
“兰溪哄”现象,有其滋生的土壤和内在的逻辑。但不管如何,它都对经济建设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不利影响。最直观的感受,就是滋长了“坐而论道”“华而不实”“安逸享乐”等不良风气。
要想认清“兰溪哄”现象,必须从它的表现形式入手,从而透过现象看本质,撇开枝节抓根本。在笔者看来,“兰溪哄”主要有四种表现形式。
第一种是恶意中伤型。这类“兰溪哄”,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恶意编织、包装一些假消息,并通过虚假宣传等手段予以扩散,中伤他人,以达到“搞臭对方”“把对方搞进去”等目的。比如,前面提到的诬告干部,就属于这一类型。而诬告的背后,往往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有的为了发泄不满,有的为了伺机报复,有的甚至仅为了所谓的“佛争一炷香,人争一口气”。当然,这类“兰溪哄”的最终结局,自然是逃脱不了应有的惩罚。为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今年6月,我省还出台了《浙江省深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第二种是混淆视听型。现实中,总有一些人出于自身或外部的原因,生活不如意,工作不顺心,有的甚至过得比较艰难。对此,有心态极端的,就会将其归咎为“社会不公平,人间不友好”,从而产生“仇富仇官”心理。“我不好,你们也别想好”,在这种变态、畸形心理的作用下,这类“兰溪哄”往往会一门心思去散布一些不利于团结和谐、不利于建设发展的言论,用来混淆视听,唯恐天下不乱。
第三种是标新立异型。有的“兰溪哄”,对“我很行”“我很能”“我比谁都本领”有着超乎寻常的热衷和追求。他们往往会精心打造“消息灵通人士”的人设,把一些稀松平常的消息,通过杜撰加工的方式“标新立异”后,进行二次传播、扩散,用来博眼球、赚流量,从中获取优越感。殊不知,这样的“优越感”就像空中楼阁,总有一天会轰然倒塌。比如,兰溪前几年查处的“永昌一车死猪公然交易”和去年查处的“女埠电瓶厂现阳性上海司机”等谣言,就属于这一类。
第四种是人云亦云型。这是众多“兰溪哄”中最常见的一种。这类人,往往缺乏敏锐地洞察力、丰富的判断力、严密的分析力,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没有主见,人云亦云,盲目跟风。其实,信息化时代,我们需要的不是“人云亦云”,而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客观和理性,以及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的判断力。
凡此种种“兰溪哄”,都对他人和社会产生了不小的危害。
(三)
好的社会风气,是一种无形的力量。
毫无疑问,“兰溪哄”是一种不良的习气,既不利于“崇尚实干、躬身实践”这一良好社会风气的养成,更容易带歪经济社会发展的节奏,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笔者以为,要让“兰溪哄”不愿“哄”、不再“哄”,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苦口婆心“讲”,增强大局意识。说到底,热衷做“兰溪哄”的人,没有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凭“自身喜好”,从“自我出发”,我行我素,存在严重的本位主义思想。有句话说得好,“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一个个体,只有齐心协力把社会这个大家庭建设得更好,才有“小家”及其个体的更好。从这一点来讲,我们必须苦口婆心地教育,不厌其烦地宣传,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厚植每一个人的家国情怀。
示范引领“带”,强化进取意识。唐代文学家陆贽在《奉天论奏当今所切务状》中写道:“动人以言者,其感不深;动人以行者,其应必速。”意思是说,如果以言论去打动人,这样的感受不深;如果以行动去打动人,那么效果是非常迅速的。现如今,我们该如何“动人以行”?答案就是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可以肯定,要想挤压“兰溪哄”的生存空间,就少不了榜样的作用,更离不开“处处埋头苦干、人人躬身实干”的风气引领。只有崇尚见贤思齐、身体力行,才能强化进取意识,激发进取精神。
毫不客气“斗”,筑牢规矩意识。如前面所讲,因为个体差异等缘故,一个地方,有人“起而行之”,也会有人“坐而论道”。这是正常现象,因为矛盾总是普遍存在的。只是,对于“兰溪哄”,我们不仅要保持警惕,还要有斗争精神。尤其是对那些造谣生事,破坏社会和谐、带歪发展节奏的,更要拿起法律、道德、文明等有力武器,与其作斗争。只有筑牢规矩意识,才有“方圆平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兰溪要发展,就要少一些“兰溪哄”,多一些实干家。当前,我们要做的,就是要提振精气神,崇尚实干、践行实干,把“兰溪的噱头”变成“兰溪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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