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深刻汲取河南南阳“1•19”亡13人、江西新余“1•24”亡39人等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兰溪市集中开展五类场所重点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含大型商业综合体)、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居住出租房。重点是3张以上床位的出租房。
高层民用建筑。高层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建筑。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营业、使用期间进行动火动焊作业;其他场所严禁在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无现场监护人员和未配备消防器材的情况下违规动火动焊作业。
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严禁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未采取严密火灾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建设、改造、拆除施工。
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未开设逃生窗口的防盗网等障碍物。
人员密集场所严禁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严禁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严禁在场所室内及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
严禁违规设置住宿场所、人员宿舍。
场所的电气设备安装、电气线路敷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严禁擅自拉接临时电线、违规使用明火照明。
发布整治通告,全面发动五类重点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行业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企业类电气焊作业,严格执行行业管理规定;对零星类电气焊作业实施报备管理。开展“拆牌、破网、清通道”专项行动,对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防盗窗(网)等问题,依法依规予以拆除、清理和查封。
利用电视、官微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设立违规用火和消防隐患举报投诉电话,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素质。
广泛采取“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等各种方式和载体,密集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宣传。组织发动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和公益科普。以网格为单位,发动网格员、应急管理员和片区民警等网格力量广泛开展平安“敲门”行动。
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出租房、高层民用建筑五类重点场所,制定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预案,组织开展全员全要素应急疏散大演练,开展专项疏散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
及时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向存在突出风险的地区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组织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开展约谈工作,加强监管行业领域单位的约谈提醒。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予以行政处罚,采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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