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财政局
上线嘉宾: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志坚
市财政局农业处处长 胡慧艳
市财政局教科文处处长 汪燕敏
市财政局总预算局局长 古彩红
市财政局政策研究室主任 孔英瑛
市财政局社保处副处长 陈思路
市财政局经建处副主任 吴锦宏
主 播:钟 原
问:介绍一下市财政局近期的工作情况。
陈志坚:财政是资金保障部门。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把最大资金增量投向了民生领域。近十年来,民生支出占比均超过了70%,2023年全市的民生支出占比达77.7%。
坚持“学有优教,住有宜居”,在优化环境上加足马力:去年我市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学校19所,民转公29所,符合条件的义务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从71%提升至87%以上,成为全省提升幅度最大的地市;新增了中小学(幼儿园)学位4万个。2023年,我市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超6334万元,受益家庭约2万户,截至目前,累计受益人口已超过10万人,不断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
坚持“老有康养,弱有所扶”,在兜底保障上不遗余力:近年来,我们不断提升基础养老金标准,支持推广养老服务“爱心卡”,满足广大老年人上门诊疗、生活照料等多方面需求。在弱有所扶方面,市财政局提高了多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标准。如孤儿生活费标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坚持“病有保障,劳有支撑”,在基本服务上接续发力:聚焦群众看病就医难题,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全面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现以职工个人账户资金为直系亲属缴纳“金惠保”保费,减少家庭医保参保支出。在劳有支撑方面,积极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推动百姓更好就业。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志坚
问:金华有政府公租房相关政策,对外省来金华打工的人员,申请有什么具体要求,怎么办理的?
答:目前金华是有公租房相关政策的。具体的申请条件有以下五个方面:1.具有初级(含)以上职称或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从事公益类特定工种的,不受此项限制);2.在金华市区连续不间断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3.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目前标准是5802元/月);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居住面积人均低于15平米,总面积小于45平米;5.非市区户籍人员应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但是有下列情形的不能申请,主要有4点:1.拥有15万元以上的汽车或两辆以上汽车的;2.工商注册超过30万元的;3.公积金人均月缴存超过1400元的;4.已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此外,如果已经在金华市区城镇范围内获批宅基地的,也不能再申请。
问:特殊儿童上学,有什么途径和政策吗?财政方面有何保障?
答:现在我市已经建立特殊儿童少年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按照“应入尽入”“先评估后安置”“儿童最佳利益”原则,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合理控制特殊教育学校安置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的比例,确保“应随尽随”。一般来说有种方式上学,一是轻度残疾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二是中重度残疾的,或者真的不适应学校生活的,也可以到金华特殊教育学校上学。
财政部门已将特殊教育纳入优质均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优先保障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同时对不能满足残疾儿童少年需求的学校,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和配备。
明日预告:4月17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税务局。欢迎拨打热线电话82362218或金华之声微信公众号留言参与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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