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金华市支持激励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加大支持激励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力度,激发社会组织发展活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作用,培育一批运作规范、公信力强、服务优质的社会组织。

据了解,我市通过公益创投形式,资助社会组织在市区开展救助帮困、社会服务、社区治理、平安综治等方面的社会服务项目,引导社会组织关注民生需求,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创新性、专业性、示范性和具有重大社会意义的公共服务项目。同时,重点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品牌建设以及争取荣誉,将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服务项目,加强公益项目督导以及强化人才培养等方面,给予资金保障。其中,对首次评估获得4A级、5A级社会组织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的扶持资金,对获得省级品牌社会组织、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社会组织工作相关荣誉的组织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扶持资金。该细则自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目前,我市登记注册社会组织5900余家,备案社会组织2.5万家,常年活跃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激励政策的出台将为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注入新动力,引导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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