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金华建设进程中,有两个日子值得铭记。
2015年7月30日,金华跻身全省首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开启以法治方式推动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篇章。
2023年9月29日,金华《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规范》(DB 3307/T 129—2023)开始实施,在全国率先以地方标准形式提升地方立法质量,迈出以精细化为标志的高质量立法新步伐。
从无到有,再到高质量,金华市人大先后制定19部、修改3部地方性法规,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金华市人大的创新之举也成为全省改革突破的先进典型。
清单化立项让选题更精准
立法不在于多,而在管用。《规范》明确要求,需不需要立法,先看“三张清单”——需求清单、问题清单和目标清单。
金华市人大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和目标导向,要求有立法计划的单位应梳理形成“三张清单”,阐释清楚需要立法解决的问题,明确其必要性、可行性和目标性。
老有所养关乎民生福祉,该不该立法?立什么样的法?从“三张清单”就能看出大概。
需求清单提出,出台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是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出于现实需求。全市老年人口超124万人,96%以上选择居家和社区养老。虽然我市积极探索养老服务模式,但缺乏全面性、系统性、规范性制度,亟需通过立法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
问题清单则具体分析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六大瓶颈。例如,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职责边界不清,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居家老人关注的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等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缺乏监管。
把握了问题关键,立法就有了目标。首先明晰居家养老服务内涵,厘清四方主体职责,然后统筹设施规划和建设,落实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建立医养康养融合机制,对人才培养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并强化各方监管,依法设定法律后果。
《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自去年1月1日施行以来,有力推动了我市“老有康养”攻坚行动,把均衡优质服务送到老人身边。目前,全市3062家居家养老服务、医养康养结合等各类服务机构成为老年人的温馨港湾,1890名特困老年人得到集中供养,农村老人住所得到适老化和智能化配套改造,养老服务“爱心卡”全域推广。今年8—10月,金华市人大还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养老服务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等10方面62项,市县联动摸清问题底数、提出对策建议,持续在法治轨道上促进养老服务工作,助力打造“金有颐养”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
立法项目选得好,地方立法质量就有了最基本的保障。“三张清单”作为单位部门起草、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人大常委会审议等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和参考,确保立法选题更精准、聚焦问题更精确。
2022年以来,金华市人大将“三张清单”机制应用于5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的全过程,精简了立法计划项目,使有限的工作力量更好投入项目跟踪,制定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婺剧保护传承发展等一批具有金华特色的小切口法规。
“流水线”作业让流程更规范
在金华,立法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法治,需要经历21项流程141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具体要求,十分细致,过去主要靠问,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市文广旅游局副局长宁维茂参与起草了两部地方性法规,他拿起办公桌上的《规范》说:“现在有问题就问它。整个立法过程、每个环节的要求都一目了然,不仅能指导起草部门按图索骥不走弯路,还有助于提高效率、保证质量。”
立法程序严谨、分工明确、环环相扣。如果将一部地方性法规看作一件产品,每次参与生产的部门及人员不尽相同,想要保持质量稳定多出精品,必须制定标准化的生产流水线。
从工作流程上看,《规范》对立法规划编制、法规草案起草、专委初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到法规报批、公布、施行等每个程序,都绘制了对应流程图,并一一列明责任单位、期限要求和注意事项,全流程进行规范,全过程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而且《规范》还设定工作时限,如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时间不少于30日;市政府应在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60日前提交议案。“立法工作必须兼顾质量和效率。”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钟庆华说,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各责任主体确定各步骤期限要求,确保了各环节紧密衔接、不掉链子、有效推进。
从工作力量上看,《规范》实行“一法一平台”机制,为每一部法规建立一个工作人员矩阵平台,变单兵作战为团队作战。工作人员矩阵涵盖起草部门和人大工作机构、法委兼职委员、立法咨询委员、地方立法研究院、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等各方主体。按照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各方主体对应编入具体立法项目,凝聚起多元协同的强大合力。
从文本规范上看,《规范》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各项材料明确了统一模板,包括材料种类、名称、内容、格式等,还逐一标注了适用环节,通过提升文本质量来提升立法质量。
全过程听民意让立法更民主
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在立法相关制度文件中频频提及,但较为笼统。《规范》明确,从新一届的立法规划编制、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征集,到每个立法项目的司法行政部门法制审核、专委会初审、法规草案修改等都需征求意见,并详细规定了征求对象、方式及时间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一贯到底。
如修改法规草案时,法工委通过征求意见函、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专项研究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时间不少于30日,还要赴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开展调研,听取意见。
《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先后经历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市人民代表大会3次审议。其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按照《规范》,多轮次广泛征求市有关单位、婺剧院团和非遗传承人、从业人员、基层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3次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意见,书面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3600余条,反复研究论证、修改完善草案。
“在调研中发现,无论是婺剧从业人员还是婺剧院团,特别是民营院团要培养、留住一线演职人员,对评职称的呼声很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说。《条例》回应关切,要求政府制定婺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办法,对长期从事婺剧的专业演职人员,可以放宽学历资历要求,并制定婺剧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的职数激励政策,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得益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民意征集网络,《金华市婺剧保护传承发展条例》在今年市人代会和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双满票”通过,于5月1日起实施,开创了我省地方戏剧立法保护的先河。
作为全省首个拥有国家、省、市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区市,金华市人大还首创了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联动协同机制,通过16家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包含国家级1家、省级2家)广泛听民意,让群众“金点子”乘上了立法“直通车”。
【专家点津】
浙江工业大学地方立法研究院副教授粟丹:立法是具有高度专业性、技术性的决策活动,去年修改的立法法发出了加快构建、健全立法技术规范的鲜明信号。金华地方立法工作标准形成了职责分明、程序规范、节点清晰的工作流程,全链条提供专业指导,确保了立法过程的严谨性和连贯性,以系统思维和方法推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迈出了有益探索的步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推进改革,必须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用好金华地方立法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全链闭环立法工作机制,依法严格有序推进立法各环节,在选题立项、起草审议、民意征集等关键环节持续下功夫,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全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生动实践的金华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精彩评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