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12月1日开始 这些车辆在金华逐步禁行

金彩云客户端>头条 记者 楼东波
2024-10-08 16:00

近日,我市发布《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从12月1日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逐步受限

据了解,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是现存柴油货车中排放标准最低的车辆,由于使用年限长、发动机老化、超负荷使用现象严重等原因,已成为排放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为巩固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市政府决定对在本市通行的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自2025年5月1日0时起,全天禁止上述各类车辆在金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对于违反通行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规定,限行规定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的非浙G车辆同等有效。此外,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受本通告通行管理的限制。


编辑:吴慧贤
二审:王春雷 卢嘉乐
三审:王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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