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32项补贴政策,金华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开始施行!有这些变化→

金彩云客户端>头条 记者 李晓艳
2024-11-16 10:32

11月15日,金华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新闻通气会召开,发布我市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主要内容。

据了解,在对现行就业创业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评估、优化调整基础上,市政府研究出台了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就业创业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施行。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将中央和省有关稳就业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我市具体措施,突出重点群体就业,加大了稳就业保就业力度,更多从就业者角度设想和考虑,创新强化本市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通知》包括6个方面内容,共24条具体措施,涉及32项补贴政策。其中,32条补贴政策包含与省政策一致保留延续的政策24条、优化提升政策4条、新增创新政策4条。

在创业促进就业方面,我市以培育浙中地区首个公共创业服务品牌——“浙中创客”为重要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丰厚、实在、便捷、高效的创业资源与服务。近三年来,全市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47亿元,扶持创业1.05万人,带动就业近3万人;“永康杯匠”“汤溪乡厨”等15个特色劳务品牌,带动50余万人就业。本轮就业创业政策迭代升级、新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13项政策,加大加速对创业主体的支持力度,推广“1+3+N(n)”返乡入乡合作创业组织模式,深化普惠型劳务品牌创建,持续推动就业岗位扩容。

高校毕业生是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受益最多的群体。新政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补贴政策主要有18条,其中就业类补贴政策9条,包含一次性扩岗补助、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同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重点群体,制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7条创业类补贴政策,出台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等2条技能类补贴,经初步测算预计每年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各类就业创业补贴超7000万元。除了资金补贴性政策,我市还结合金华实际制定了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举措,在开发就业岗位、就业帮扶、服务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就业环境方面给予支持。全市充分发挥“港”“廊”“链”经济主战场重点企业吸纳就业作用,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充分挖掘城乡基层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就业社保、社会工作等领域就业机会,继续落实好“1131”(即1次政策宣传、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就业帮扶机制,每年开发就业实习见习岗位5000个以上,建好建强“金华人才网”“大学生欢迎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等平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就业创业一件事”全流程服务。同时进一步放宽就业落户条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来金求职招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服务,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人才房供给,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住房困难。

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机制的基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我市构建金华“一队一网一站一机制一中心”全链条就业服务新模式,即打造一支“党建联盟服务队”、一张“金华人才网”、一批“公共就业服务站”、一套“零社有援帮扶机制”、一个“创业服务中心”,政校社企联建“就业桥梁”党建联盟服务队,贯通“金华人才网+用才宝”“零工市场+零工驿站”“人力资源机构+就业服务站”等资源,搭建线上线下“就业桥梁”,推动求职需求和岗位信息的高效对接。全市深化公共就业服务站“1+10+N”建设模式,发挥“零社有援”互助共建机制联结基层作用,建好金华创业服务中心、“浙中创客”创业指导工作室等服务平台,推动形成覆盖城乡、便捷可及的“城区15分钟、乡村3公里”公共就业服务圈,为劳动者提供“家门口”就业服务。

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施行后,市人力社保局将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及时更新就业创业政策清单,畅通政策咨询渠道,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通知》包含6个方面内容24条具体措施,涉及32项补贴政策:


一是在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不断扩大就业容量方面,提出了加强企业稳岗扩岗用工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贷款服务、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培育高素养劳动者队伍等4项措施。

二是在鼓励创业创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方面,提出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加大重点人群创业支持力度、加强创业培训指导、推进创业平台建设、支持返乡入乡合作创业、鼓励科研人员创业创新等6项措施。

三是在多渠道挖掘岗位,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支持体系方面,提出了支持到中小微企业和重点领域就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鼓励引导到城乡基层就业、促进灵活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等6项措施。

四是在加强岗位安置生活保障,兜牢就业困难群体底线方面,提出了加强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2项措施。

五是在优化人力资源环境,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方面,提出了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营造良好就业环境等3项措施。

六是在实施有力保障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方面,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资金投入和绩效评估机制、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等3项措施。

《通知》32条补贴政策包含与省政策一致保留延续的政策24条、优化提升政策4条、新增创新政策4条。

(一)优化提升的政策

1.创业培训补贴。原标准为培训合格的给予500元、一年内实现创业的再给予700元补贴,现在实行分类补贴政策,其中创业意识补贴600元,而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网络创业培训、返乡创业带头人培训及各地自主开发或政府购买的培训项目(课程)补贴1500元。

2.孵化基地补助。原标准为被评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补,现在调整为对符合相关条件的“浙中创客”孵化基地,可给予每年10万元的补助,最多可申领三年。

3.一次性创业补贴。原标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现在调整为在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5000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4.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原标准为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6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现在调整为见习结束后留用率达50%的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二)新增创新政策

1.创业经营场所房租补贴。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3年内上限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地免租金的不予补贴。

2.创业服务中心和创业园运行补贴。加强金华市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等公共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工作成效,可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行补贴。对高校创办的校内大学生创业园,根据工作成效,可给予每年最高5万元的运行补贴。

3.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行政村培育补助。加强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行政村培育,对被纳入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单位培育对象的行政村给予20万元补助,对被评为省级返乡入乡合作创业优秀单位的再给予10万元奖补。

4.见习基地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见习基地可按见习学员数申领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见习指导管理费补贴。


编辑:黄雪芬
二审:王春雷 骆雨婷
三审:倪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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