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建设局 供图
记者从市建设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提供精准、科学的保护管理技术依据,市建设局编制印发《金华市历史建筑分类保护技术导则》,1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首个针对历史建筑分类保护出台的技术导则。
我市已有历史文化名城3座、名镇12个、名村42个、街区9片,历史地段2处、传统村落163处;文物保护单位984处、文保点1167处、历史建筑1890处、传统建筑315处,以上保护名录数量均处于全省前列。本次《导则》的制定,根据《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通过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有关标准,细化了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传承的实施路径。
《导则》坚持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聚焦保护修缮难、功能利用难、消防安全难等问题,坚持“价值要素保护+可辨识修补+可逆性改变”的原则,实施三类保护,重点保护一类,创新二、三类活化利用途径。
根据历史建筑不同特点,《导则》注重活化传承、创新保护模式,鼓励引入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使历史建筑价值更彰显、功能更完善、环境更舒适,实现可持续发展。
精彩评论(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