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风热线 | 市医疗保障局:让生育保险待遇结算业务更加高效、便捷

金彩云客户端>行风热线 傅静妍
2025-03-26 17:24

 


3月26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上线嘉宾: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 朱远航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副主任 王莹

金华市医疗保障中心参保待遇科科长 叶婷

主 播:钟 原

问:介绍一下生育保险相关工作。

朱远航: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大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小孩时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包括流产、引产)的医疗费用,以及产检等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指的就是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起始时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致。其中,职工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时未在参保地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各统筹区可根据实际待其缴费满6个月后,进行回溯支付。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按照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医用耗材目录等有关规定执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生育医疗费用实行直接结算。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医保中心主任 朱远航

问: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如何申领呢?

答:生育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刷卡一站式结算;目前医院端可以直接向医保推送生育相关数据,市民可以通过无感办实现生育津贴无感支付。因目前无感办需要获取宝妈们的生育登记服务卡信息,需要宝妈们协助扫码登记,宝妈们记得要在生之前申办生育登记服务卡。除此以外,我们还开通了线上线下多种申报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里的“浙里医保”或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线上途径进行申报;也可以就近到乡镇卫生院、市级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成泰银行部分网点(医银合作网点)或属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

问:生育津贴具体是如何计算的?有时限吗?

答: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计发基数)除以30天,再乘以应当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与该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同本人上年度缴费基数一致。

参保人员原则上在产后或术后次年12月31日前,向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其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计发;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明日预告:3月27日《行风热线》上线单位:市医疗保障局。欢迎拨打热线电话:82362218参与节目。

编辑:傅静妍
二审:王峥毅
三审:钟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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