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人工智能助力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的通知》,计划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的20所高校、30所中小学、10个县(市、区),进行试点探索。



试点区域围绕试点场景形成课题报告和一套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创新机制、可持续保障制度等标志性成果;协同构建数据集,参与建设不少于1个教育大模型或智能体。
试点学校围绕试点场景形成课题报告和一套人工智能技术支撑的教育教学新模式、创新机制和可持续保障制度等标志性成果;协同开发不少于1个教育大模型或智能体。
试点区域和学校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要求统筹部署高质量数据集和语料库,共同打造一批浙江教育垂类大模型和智能体。

中小学(含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校。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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