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我市近日发布《金华市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自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一起来了解↓

聚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加快构建具有金华特色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各开放学校要结合实际细化标准,建立全流程闭环式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开放工作规范有序、安全平稳。
除幼儿园、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学校外,全市范围内符合开放条件的公办中小学校实现“应开尽开”,有序开放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等室外场地。同时,鼓励民办中小学校开放符合“一场两门”(开放的运动场地具备两个独立的出入口,能够实现教学区域与对外开放区域物理隔离)的体育场地设施,进一步扩大社会公共体育资源供给,切实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各学校立足实际,在保障正常教学秩序的前提下,科学制定“一校一策”开放方案,多渠道向社会公开具体开放时间段、体育场地开放守则等信息。
(一)开放类型分类管理。
依据场地设施条件、办学类型等核心要素,把实施开放的学校划分为A、B、C三类。
1.A类学校:达到“一场两门”开放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工作日在学生入校前、放学或晚自习结束后,按照“早晚两开”的原则,安排不少于2小时的开放时间。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时长不少于6小时。
2.B类学校:未达到“一场两门”开放标准的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制学校。工作日在学生放学或晚自习结束后开放时长不少于1小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每日开放不少于6小时。
3.C类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和高中学校。开放时间限定为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每日开放不少于6小时。体育运动学校在非训练时间预约开放。
学校因特殊情况调整开放时间的,需提前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
(二)开放准入与行为规范。
各学校在校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公告,详细列明体育场地开放守则及入校注意事项。健身人员入校实行实名认证管理,支持线上预约登记与现场核验两种方式。学校可结合实际,通过政务平台、小程序等渠道提供预约服务,做好安全事项提醒。健身人员须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和体育场地开放守则,在指定区域内活动,配合安全检查、身份核验及信息登记等工作。对故意损坏体育设施、扰乱校园秩序或从事非法活动的人员,学校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管理措施;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入校运动期间因自身健康状况、运动方式不当等个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
(三)设施管理和安全保障。
各学校应严格执行省、市体育设施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场地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开放期间设施日常维护,在场地器材显著位置张贴使用说明与安全警示。学校须购买公众责任保险,为开放期间意外事件提供风险保障;鼓励健身团体及个人自行购买运动伤害保险,降低运动风险。
(四)经费保障标准。
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不以营利为目的,免费向公众开放。原则上对A类开放学校按照8万元/年、B类学校6万元/年、C类学校5万元/年的标准予以保障,专项经费由属地政府通过体彩公益金解决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地要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定期对学校体育场地开放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包括场地开放利用率、管理服务质量、社会反馈效果、资金使用等情况,评估结果作为安排经费的依据,对评估较差的适当降低保障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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