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金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金华市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金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倪喜斌介绍金华市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相关情况。

传统村落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遗产,是承载历史文化的“活化石”,蕴藏着千年文脉与乡愁记忆。金华共有传统村落163个、历史建筑1885处,历史文化遗存丰富、底蕴深厚。近年来,我市始终秉持“保护优先、活化利用、民生为本”的核心理念,坚持用系统性思维、创新性举措,推进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相关经验连续两年入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可复制清单,努力打造古村复兴“金华样板”。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县、村三级保护规划体系,2021年实现县域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全覆盖。成功推动兰溪市列为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浦江县、武义县入选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县试点名录。
二是完善认定标准。在全省率先出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认定标准等指引文件,公布金华市级传统村落31个、传统建筑保护名录422处。构建“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传统建筑”保护框架,严格落实保护标准,推动历史文化资源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突出特色传承。围绕浙中民居建筑特点,制定《金华市历史建筑分类保护技术导则》等一系列技术规范,为历史建筑保护提供科学依据。成立金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委员会、婺派建筑学会,深化婺派建筑保护研究,让传统村落不仅“留得住形”,更“守得住魂”。

一是健全法治保障。持续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法规体系,2019年施行《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健全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地方性法规。2024年出台《金华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历史建筑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是优化资金投入。出台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700余万元,重点实施保护项目39个,修复濒危古建筑341栋,保护非遗项目20项。并于近期印发《金华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创新设立日常保养补贴资金,推动保护工作从“大修大补”向“精细养护”深化转变。
三是夯实人才基础。组织开展乡村工匠专题培训,定期举办技能比武,按照泥瓦工、木工、水电工等职业标准设置比赛项目,创新“以赛代评”机制,培育出一批高级工和技术标兵。累计培训乡村工匠4382人次,为传统村落保护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一是推动历史建筑改造。因地制宜打造传统韵味与现代功能兼备的活动空间,让“老建筑”焕发“新活力”。如磐安县盘活2130户闲置农房打造“共享农屋”,采用度假养老、创业经营等共享模式,向游客开放租赁,提供拎包入住,实现村民累计增收2400余万元。
二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鼓励村民、村集体经济以及社会资本等多元力量,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共同参与村落保护和发展。如兰溪市诸葛八卦村坚持“人人都是股东、人人都是文保员”理念,成立“百姓护宝团”,在保护整体风貌的基础上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年均接待游客超60万人次,带动旅游综合收入超2亿元。
三是打造传统村落名片。围绕传统村落文化价值推广,组织开展主题征文、摄影大赛等活动,积极培育古村创客基地等新载体,持续提升村落知名度和影响力。如义乌市李祖村围绕“国际创客村”IP定位,打造旅游创客基地,既展销本土特产,又引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商品,走出“国际元素+本土特色”融合发展的文旅新路径,被评为浙江省未来乡村、全国文明村镇。
下一步,金华将继续以“千万工程”为引领,深耕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大文章,推动文化传承与乡村发展互促互进、双向赋能,持续擦亮金华传统村落“文化金名片”。
发布会上
发布人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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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廖丞:
我市始终秉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理念,让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工作既能留住乡愁记忆,又能实现发展成果与村民共享。
在防止村落发展过度商业化和“保护性破坏”方面,设立了两道防线。第一道是法规底线,以《金华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为遵循,结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保护范围、管控要求与建设标准,严禁任何形式的破坏性开发,以刚性制度筑牢保护根基。第二道是文化防线,坚持活态传承方式,规范古村落保护开发,实施保护文化特色、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村民生活质量“三个保护”,确保传统村落可持续发展。开设“传统村落运营官”专题培训班,以“传帮带”模式培育本土化专业运营团队,目前已培育传统村落保护发展人才260名。
在改善村民居住条件方面,采用“内外兼修”方式,既注重室内环境优化,也抓好室外环境改善。通过制定传统民居室内环境改善技术导则,明确卧室、厨房、卫生间改造方案,鼓励使用新型卫浴、节能灯具和智慧消防系统,提升村民居住水平。同步推进农房宜居改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整理规范电线、网线,着力改善村容村貌。
金华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倪喜斌:
金华将坚持“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原则,重点推进以下几项工作,让村民在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当家作主”。
一是开展传统村落“深度体检”。坚持预防为先、全面排查,对传统村落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问诊把脉”。重点检查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地质灾害风险等安全隐患,并评估传统建筑保护现状、村落格局风貌保留状况。同时梳理村民居住环境和基础设施存在的短板,建立“风险隐患”与“民生需求”两张清单,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早处置,进一步保障村民居住安全和生活品质。
二是深化传统村落活态利用。聚焦金衢商帮文化基因、婺派建筑技艺两大核心资源,挖掘本土文化内涵,打造新业态。推行村集体合作社模式,以民主决议方式由村民决定业态引进和收益分配。村民还可以通过租赁、入股、合作运营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农房,让“老房子”变成“活资产”,实现文化保护与古村复兴相辅相成、互利共赢。
三是加强乡村工匠队伍建设。在村落改造建设阶段,鼓励村里的传统建设工匠参与施工。目前正在计划制定《婺派建筑工匠认证与管理细则》,通过培训考试、技能比武等形式开展工匠资质认定,鼓励本土工匠主动提升技能水平,着力培养一支既有传统建造手艺,又懂现代建筑设计的复合型工匠“生力军”,让乡村工匠的职业道路越走越宽。

金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古彩红:
为切实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今年金华专门出台了《金华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补贴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
一是明晰政策补助对象。补助资金适用对象是金华市区范围内的非国有历史建筑。当前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存在产权复杂、修缮难度大、资金短缺等问题。因此,聚焦非国有历史建筑保护出台专项政策,激发村集体以及私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保护积极性,确保历史建筑保护政策红利惠及最需要帮助的群体。
二是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此轮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补助政策,创新推出日常管养补贴模式。未来五年,每年将安排约90万元用于金华市区非国有历史建筑的日常保养维护,具体包括日常养护、零星修补及防潮、防渗、防蛀、防火等基础防护工作。该补贴的申领以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为前提,以此推动历史建筑在保护中使用、在使用中保护。除此之外,金华还计划“十五五”期间筹集720万元用于历史建筑的修缮补助,助力历史建筑恢复原有风貌、提升使用价值,更好融入现代生活。
三是分类确定补贴标准。为进一步提升政策资金的精准性、有效性、落地性,金华制定了分类分档资金补助标准。其中,日常保养补贴项目由市级保障,考虑到不同类别历史建筑的管养难度以及成本差异开展梯度补助,具体标准为:按历史建筑类别及面积分为三类,补助标准分别为10元/㎡、20元/㎡和30元/㎡,并明确单处历史建筑年度日常保养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修缮项目补助实行市、区两级协同保障机制,形成“市、区联动”的资金保障合力。从保障标准看,市、区两级均按照“每处不超过修缮项目总投资的40%且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切实减轻产权人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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